为确保第七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审工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进行,增强评审过程的透明度和评审结果的公信力,特制定本评审办法。
凡申报参加本届“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”评奖的作品(共261件),均参加评审。
设一等奖2名(包括一等奖专著1名和一等奖论文1名),二等奖5名,三等奖10名。另设提名奖若干名。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评作品(261件)的10%。
主要包括选题的重要性,研究方法的妥当性、科学性,论证材料的新颖性、准确性,论证过程的严谨性、充分性,文字表达的流畅性,主要观点的创新性和先进性,成果的可转化性等。
终评委员会由我国具有相当法学研究水平、学术鉴赏力、学术公心的知名专家学者组成。
1.2019年9月19日,在中国法学会官网发布评审公告,公布评审办法。
2.2019年9月23日之前完成初评,发布初评公告,公布初评结果和专家名单。
3.2019年9月30日之前完成终评,发布终评公告,公示终评名单和专家名单。
《清华法学》2019年第5期要目
“刑法中的责任与预防”中日刑法学研讨会议程
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冷门“绝学”和国别史等研究专项立项名单公示
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推荐选题目录(2019)